在大科学时代,科学问题不断向宏观拓展、向微观深入,对科技创新主体的资源储备、资金投入与组织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科技领军企业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中应注重创新策源转化、引领高质量发展。
科技领军企业是新技术需求的最先捕获者、新技术成果的最终应用者,是多种创新资源高效协作的有机体。
一是强劲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在保障国家产业和经济安全、技术快速成熟与迭代升级、现代产业链与系统创新链深度融合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是具有长期稳定投入创新资源的物质保障。识别、获取和积累高价值资源是确保科技领军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石,同时,基于完善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通过重大应用场景、重大科技专项和参与共建重大科学基础设施来激活各类创新要素。
三是辐射全链创新跃迁的引领能力。科技领军企业作为产业链的“链主”,深度参与科技创新标准体系制定、培育自主创新品牌、输出特色管理模式,引领和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跃迁,可以为企业集群式发展提供由点到线及面的系统性支撑。
“群雁”高飞,“头雁”领。上海拥有一大批创新能力强、业态模式新、质量品牌优、管理水平高、国际融合好的科技领军企业,带动创新生态中“蚂蚁”与“大象”共舞,充分释放企业创新的活力因子。
同时,科技领军企业“后备军”也蓄势待发。2023年,上海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2.4万家,科技“小巨人”企业2808家,基本形成大中小微科技企业各展所长、协同高效的创新格局。
科技领军企业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是创新驱动发展的积极践行者。以上汽、海思、中芯国际等为代表的“百强高企”,贡献了35.80%的研发投入和33.46%的净利润,展现出强烈的创新意愿。
科技领军企业在科技类重大专项中承担大量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上海推出了由市企联合设立、共同支持相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探索者计划”,探索“企业出题、共同解题、企业验收”等新型组织模式,使科技领军企业真正成为“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2023年“探索者计划”资助项目19个,企业出资占比3/4。
上海科技领军企业还通过联合“产、学、研、用”各方主体和创新资源,合力推进实验室建设和成果转化。数据显示,上海领军企业共牵头和承建13家在沪全国重点实验室、13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其中,中国商飞牵头成立大飞机先进总装技术创新联合体,成员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以科研项目、产线建设为纽带,推动高速率、高质量、低成本研制与批产。
为充分激发科技领军企业创新活力,突破体制机制瓶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必要打造强有力的有效责任机制:
一是“使命意愿—履责能力—引领成效”三位一体驱动机制,鼓励科技领军企业承担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使命,强化自身科技创新领先能力,增强产业链创新引领能力。
二是多元主体有组织的科研协同机制,突破企业边界,整合创新资源,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及政府部门的知识交换,成为有组织科研机构的知识交互中枢,进而完成大跨度、有纵深的研发任务。
三是“科技领军企业—产业—政府”三重螺旋机制,促进政产学研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成果转化与风险共担,以推动知识的生产、转化、应用和升级。
就上海的实际情况而言,亟须培育发展壮大一批服务国家和区域需求的科技领军企业,从“移植平台型”逐渐向“内生创新型”转变,做强创新策源转化功能。
做大科技领军企业增量,以“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的方式支持领军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创新能力强、内生动力足的骨干企业、潜力企业加速晋级。
强化使命担当,从解决国家急迫需要和上海长期需求出发,聚焦引领未来的新领域新赛道,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加强前瞻布局。
深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化布局,并加大创新资源要素对企业开放力度,推进共性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平台建设。
同时,畅通人才流动机制,破除体制壁垒和机制障碍,推动高层次创新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间双向流动;完善技术交易市场,加强各区域技术交易市场标准互认、规则对接、流程互通。
一方面,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以市场机制为保障,形成一批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协同发力的创新联合体。
另一方面,鼓励科技领军企业牵头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围绕行业和企业创新短板,聚焦具有决定性、枢纽性、通用性、前瞻性的重大关键技术进行研发,避免重复性创新造成的资源浪费。
建立科技领军企业“服务包”制度,运用大数据技术,汇集梳理企业服务产品和活动信息,形成专业服务资源库,实现精准匹配、应享尽享,促进共性问题研究解决与相应政策制定出台。
扩大科技领军企业“有效产业配套半径”,将其作为产业链上的“超级节点”,打通长三角及国内大市场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在更大范围内推动产业关联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