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医疗设备采购意向的公告

时间:2024-12-22

  2、报名方式:于2024年12月30日17:00前,根据附件1中的“供应商推荐须知”按顺序提交报名资料,未按文件要求报名或逾期报名的,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报名资料自行递交或邮寄均可。

  5、联系电线、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监督电线、备注二次公告项目,已报名单位无需重复报名;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地了解产品,欢迎医疗设备潜在供应商前来采供科递交推荐资料(资料上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递交资料一式两份,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

  1、设备报价一览表(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全称)、成交价格、保修年限、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备注等);

  4、设备配套耗材名称及报价,并规范填写《晋江市医院设备洽谈报名表》 (见附表1), 若无此项,请在《晋江市医院设备洽谈报名表》标注无;

  6、设备和配套耗材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复印件(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应与许可证上规格型号一致);

  12、提供福建省内同一型号设备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福建省内无客户的,请附上其他省份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1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络截图且加盖公章)。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上一篇:关于部分医疗设备采购意向(市场调研)的公告
下一篇:上海证券:医疗设备更新加快落地 需求有望持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