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珠海六部门联合出台新政策

时间:2024-08-30

  南都讯 近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科技创新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促进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措施》将于2024年9月30日正式实施,旨在促进珠海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加快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据介绍,鉴于医疗机构性质和医学研究本身的复杂性,使得医疗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在政策落地的过程中,仍存在转化难、转化效率低、转化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导致无法落地。 为了疏通堵点,从实际操作上大力支持医疗机构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珠海在贯彻落实国家、省等上级部门政策的基础上,借鉴先进地区做法,结合珠海实际制定并出台此《措施》。

  《措施》的出台明确了医疗卫生机构可以自主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把成果转化作为医院发展战略的重要部分来抓,加强对基础和临床研究能力建设,聚焦临床需求和重难点疾病预防诊治问题,推动原创疾病预发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的产出,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措施》从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流程、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明确和支持。

  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方面,《措施》明确医疗机构要在规章制度、流程规范、岗位和人才配备等方面进行健全完善并突破创新。还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知识产权运营、合规风控、技术投融资、供需对接、交易谈判、项目孵化等技术转移服务。

  在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流程方面,通过政策赋予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明确转化收益、优化国有资产管理程序,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充分释放创新创造活力,切实为医疗卫生机构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添动力。

  为了进一步激发积极性和保障医疗机构中科研人员的收益,《措施》从成果转化收益、收益分配政策制定、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税收缴纳优惠政策等四方面给与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留归单位的,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国库,主要用于对完成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

  《措施》同时强化了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政策支持。以支持和鼓励科技人才发展为出发点,对科技人才在培养、流动、晋升等方面给与重点关注,并对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解决,以更好地为人才发展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对于医疗机构来讲,看病治病与医学研究是密不可分的,只有通过临床技术成果转移才能更好的实现救死扶伤和防病治病。”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国家大力支持医疗机构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今年是珠海的“项目攻坚年”和“企业服务年”,《措施》的出台也是希望更大力度的促进医疗机构科技创新,并通过政策支持使他们更多的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来,让医学创新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同时助力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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