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8月20日发布的《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496号建议的答复》,公布了国家卫健委经商教育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所提《关于推动公立综合医院加强精神卫生学科建设的建议》的相关内容。
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介绍,该委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的意见》《“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等文件,指导各地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网络,加强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推进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提升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其中,“关于将精神卫生服务能力纳入综合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方面,国家卫健委表示,目前,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评价等4个方面的指标构成,专科服务能力在医院整体指标中已有体现,且精神专科医院为单独考核。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研究,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科门诊、病房,提高精神卫生服务可及性。卫健委指导地方结合实际,统筹精神专科医疗资源规划与布局,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精神专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组织制定《精神障碍治疗指导原则》《精神障碍诊疗规范》《心理治疗规范》等,提高精神障碍诊疗规范化水平。落实《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两个允许”要求,鼓励公立医疗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确定更加有效的分配模式,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
“关于调整综合医院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要求”方面,国家卫健委表示,高度重视精神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将其作为“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内容,持续完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培养力度。将精神科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目录,遴选了精神科专业基地202个。根据各地实际需求,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将精神科作为紧缺专业带帽下达培训招收任务,持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2017年起,该委委托中国医师协会牵头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修订工作,全国各地共616名具有丰富医学教育经验的管理专家和临床专家参与了相关工作。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各专业领域专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培训基地、指导医师和培训对象意见,共计收到反馈意见3000余条。协会组织专家对反馈意见分类梳理、逐条研究,对其中610条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吸收采纳,最终形成了2022年版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下一步,我们将指导中国医师协会组织行业内有关专家,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进一步研究,适时对相关要求予以调整,同时保证住院医师培训质量。
“关于提升全体医务人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方面,国家卫健委指出,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设置了精神医学专业,目前专业布点数达41个。在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设有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二级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培养高层次精神卫生人才。卫健委印发《“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明确加强应用型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和精神科护士专业培训的要求。在继续教育中,注重医务人员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在职在岗医务人员专业知识技能。同时,加强综合医院精神科医务人员精神、心理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逐步推进多学科联合治疗模式(MDT),并鼓励综合医院将精神专科纳入统筹管理。
“关于发挥核心作用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教”方面,国家卫健委表示,该委积极开展精神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每年举办“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创作优质科普作品并加大宣传推广。依托各医疗机构组建国家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心理健康主题系列公益广告,累计触达人次约1.14亿,积极宣传工作成效,推广工作经验。在“世界精神卫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指导和部署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科普宣传活动,营造关心关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于推进综合医院融入公共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方面,国家卫健委表示,该委指导各地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区域内精神专科医疗资源,探索将精神专科医院纳入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网格统一管理,形成精神专科医院、综合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指导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服务,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患者应急处置、随访管理、精神康复、服药管理等工作。鼓励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研发推广适宜的康复技术,推动精神疾病患者积极回归社会。